從事醫學美容需要哪些證件?
1、《醫師資格證
2、《執業醫師證》
3、《醫學美容主診醫生資格證》
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 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并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整形醫生是正規的執業醫生,主要從事外科創傷修復,乳房豐胸、臉部五官整形和吸脂減肥等外科整形項目。
擴展資料: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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